导游资格证遗失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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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持证人发现导游资格证遗失 |
(1)《导游员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粘贴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2)红底一寸电子版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遗失证明 (5)市级以上报刊的挂失声明原件(整份报纸)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3、4、5最好是专门的扫描件) 纸质材料留 |
1、开具遗失证明。持证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属单位出具遗失证明。 2、填写《导游员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 3、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 。持证人到省级以上报纸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资格证编号、姓名)事宜。 4、办理补证手续。挂失登报一个月后持证人持以上办理所需材料中列取的材料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科办理补正手续。 |
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导游人员管理的具体要求 |